解析我国“智慧养老”模式的核心问题与发展方向
【摘要】:利用智能信息技术开展养老服务的“智慧养老”模式为我国应对不断加剧的老龄化形势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路径,为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多样化和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提供了新选择。虽然,我国许多地方开展了“智慧养老”服务模式的试点实践,但就其所应发挥的潜力而言,“智慧养老”模式的健康发展仍然受到我国养老服务社会化水平不足的制约,亟需提高各种类型“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自身运作水平,增强社会养老服务资源调度和配置能力;加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资源整合能力建设,提高社会养老服务资源供给水平;强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智慧养老”模式提供优质服务资源。
(一)传统养老方式的力不从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超过2.3亿人,占总人口的16.7%;65周岁及以上人口超过1.5亿人,占总人口的10.8%。老年抚养比从2011年的12.3增长到2015年的14.3,意味着5年时间,100名劳动年龄人口所要抚养的老年人数量增加了2人。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唯一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据世界卫生组织预测,到2050年,中国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将达到总人口的35%。
2.家庭养老功能的退化
根据人口普查抽样数据,我国户均人口规模已经由1982年的4.41人降为2010年的3.09人,1人户比例由1982年的7.97%上升至2010年的13.66%,接近翻番,2人户比例由1982年的10.08%上升为2010年的24.37,超过翻番,说明家庭的核心化、小型化已经成为大规模的社会现实存在。随着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和城市年轻人追求自由独立生活的趋势增强,家庭的养老功能正在逐渐失去人力支撑的基础。激烈的市场竞争也让年轻一代的生存压力加剧,对年老父母的赡养和照护正成为许多年轻人生存压力外的又一巨大物质和精神重压。家庭的养老意愿与养老能力之间的剪刀差无可避免地逐渐加大,表现在家庭养老功能上就是子代赡养能力的退化和空巢老人寂寞感的增加。
机构养老曾经被视作我国应对老龄化冲击的有效途径,但时间和实践都已经证明,我国超过九成的老年人都愿意选择居家养老模式。全国各地正在推广的“9073”或者“9064”养老模式都是对这种养老意愿的尊重和体现。在此形势下,机构养老的发展呈现分化局面:公办养老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三无”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和部分一般老年人群体,民办养老机构与公办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几乎重合,但由于在运营成本和服务质量上与公办养老机构存在较大差距,民办养老机构的生存问题一直未能有效解决。根据全国老龄办的数据,2015年51%的民办养老机构只能收支持平,40%长年处于亏损状态。现实中的表现就是公办养老机构“人等床”,一床难求;民办养老机构“床等人”,床位大量空置。
除了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的冷热不均,机构养老的冷热不均还体现在政府意愿与老年人意愿的巨大差异上。在谈及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不足时,床位数比一直是被反复提及的。虽然从绝对数量上来看,我国养老机构的床位数确实存在很大的短缺,但这种短缺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表现,部分地区甚至存在“过剩”的问题。其实,这种“过剩”并不是真的“过剩”,而是“相对过剩”,即由于地理位置、服务质量、服务价格等客观因素导致的“过剩”,是一种相对于老年人养老服务支付能力不足的“相对过剩”。所以,如果一味地追求床位数比,“热”的是政府绩效明显,“冷”的是养老服务资源效益不高。
(二)“智慧养老”的引出
为了使老年人不受养老院地理空间的束缚,智能家居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即将全套电子芯片装置,植入冰箱、地板及其他家用电器中,使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处于远程实时监控状态,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这种养老模式被称为“智能居家养老”。随着相关技术应用对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的重视,“智能养老”进一步演化成“智慧养老”,老年人不再是被动的技术使用者和被照顾者,而是具备了选择技术应用和技术产品能力的智慧个体。就此,“智能养老”逐渐为“智慧养老”所取代,成为老龄化背景下新型养老服务模式的新探索。
(三)“智慧养老”的优势
“智慧养老”借助互联网在信息交换和处理方面的优势,强化处于分割离散状态的社会养老服务资源配置,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而言不啻于一场革命就“智慧养老”的具体优势,学者认为:“互联网+居家养老”有助于解决目前居家养老信息交流不通畅的问题,从而使居家养老服务供需更匹配,有利于提高养老服务的便捷性和灵活性;有助于扩展居家养老服务的项目,丰富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老人在网络上的精神文化需求;有助于形成居家养老服务的闭环,从而促使居家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改进,也有助于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效率
从基本投入来看,投资专家认为,实体养老机构增加一张床位需要投入15万元,如果再算上土地租金、人员工资、运行经费、大型资产折旧费等基础开支,开设一家最低规模30张床位的养老院就需要500万元,而建设一家依据“智慧养老”理念的“虚拟养老院”,5年内投入500多万元就可以覆盖5万名老人。由此可见,开展“智慧养老”相对于实体养老院的比较优势十分明显。
如前所述,面对我国如此庞大的老龄化体量与快速的老龄化趋势,如果继续倚重实体养老机构来改善养老保障服务,不仅经济成本巨大,而且成效难以保障,且与多数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的意愿不符。因而,发展“智慧养老”,依托智能信息技术实现分散养老资源的集中供给、精准供给和高效供给,是我国应对“未富先老”背景下老龄化冲击的有效选择,具有大力推广的重要意义。